特发信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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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0-0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3日14:4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8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蒋勤俭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306,519,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305,5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 48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 01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提案3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提案4          关于签署《福田区梅林街道恒利科创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
                   置协议》的议案
    
    
    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数/票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果
     提案1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2      306,515,920   99.9987%     3,800   0.0012%        200   0.0001%   通过
     提案3      306,495,920   99.9922%     3,800   0.0012%      20200   0.0066%   通过
     提案4      306,497,820   99.9928%     2,100   0.0007%      20000   0.0065%   通过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票数  占比注2      股数数/票 占比注2
     提案1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2       1,793,570   99.7775%       3800     0.2114%       200   0.0111%
     提案3       1,773,570   98.6649%       3800     0.2114%     20200   1.1237%
     提案4       1,775,470   98.7706%       2100     0.1168%     20000   1.1126%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黄晓阳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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