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陈吉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暨李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吉强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陈吉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李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20年1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