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中恒集团关于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高管人员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份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聘任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长焦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同意董事会聘任彭伟民先生、陈明先生、蒋神州先生、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易万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中军 王洪亮 李俊华
    
    2020年1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恒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