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在各董事所在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彭诚信先生、沈成德先生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杜云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桐
彭诚信
沈成德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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