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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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0-002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15至2020年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584,664,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584,649,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39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1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368,192,778股A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77%;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216,471,450股H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38%;H股股东中获授权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份数为34,000股H股。
    
    (2)股东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A股股份数为368,192,77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28%。其中: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A股股份数为368,177,67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0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共3人,代表A股股份数为15,1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3)股东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H股股份数为216,471,450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4%;。H股股东中获授权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份数为272,000股H股。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结果逐一列示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提案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216,778股(其中:A股368,182,778股,H股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同意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3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提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182,778股(其中:A股368,182,778股,H股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本提案获得了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提案3、〈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00股(其中:A股5,100股,H股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3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同意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34%;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世权回避了本提案表决。
    
    三、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结果逐一列示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182,778股A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0,000股A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A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提案获得了出席会议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结果逐一列示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00股H股,占出席会议H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00%;反对0股H股,占出席会议H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4,000股H股,占出席会议H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00%。
    
    本提案获得了出席会议H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徐辉律师、宋方成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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