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3号)核准,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7,97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18,000,000.00 元后的209,970,000.00 元已于2014年9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93120154500000289账号150,000,000.00元;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江宁支行320006637018010180058账号59,970,000.00元。另扣除保荐费用1,0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9,285,31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9,684,686.6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1129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具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江 320006637018010180058
宁支行
2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3120154500000289
公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为“特材管道、管件产业化项目” ,为满足公司超限特材非标设备订单的生产条件,经2015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变更为“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一期钛、镍、锆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超限装备制造厂房)项目”中。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书,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04,166,596.05 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502,149.13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0,239.72元后的净额4,481,909.4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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