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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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融金投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31.2322%股权、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29.1370%股权、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13.260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的相关规定测算,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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