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仔细的阅读与核查,现说明如下:
    
    监事会认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
    
    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余祖灯 刘键 何祥洪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道氏技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