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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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1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0年1月13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梁海燕女士、独立董事谢志鹏先生、刘连皂先生和蒋岩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余祖灯先生、刘键女士及何祥洪先生3人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00万股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张翼先生和王海晴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张翼先生和王海晴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张翼先生和王海晴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月31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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