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临-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调基金”)。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加有限合伙人的议案》,同意国调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科创母基金”),该合伙人出资额为12,70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国调基金原部分合伙人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调基金是公司关联方。但新增合伙人北京科创母基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合伙人情况基本情况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北京科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F43W1Y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作为母基金对符合条件子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10月1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增合伙人后的国调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BWJX63
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 出资 出资方式
号 (人民币万元) 比例
1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5.35% 货币
2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71% 货币
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5.35% 货币
4 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21% 货币
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 有限合伙人 28,020 30% 货币
有限公司
6 北京工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18,680 20% 货币
(有限合伙)
7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71% 货币
8 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2,700 13.6% 货币
9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 普通合伙人 1,000 1.07% 货币
有限公司
合计 93,400 100%
国调基金引入北京科创母基金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国调基金。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国调基金总认缴出资
国调基金总认缴出资为9.34亿元。基金不再进行后续募集。
(二)主要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军民融合领域创新创业投资项目,“军转民”、“民参军”项目,航天科工集团内所属单位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
(三)后续入伙利息
后续入伙利息=后续募集完成日前各早期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后续认缴人的后续募集认缴出资额÷基金目标募集规模)×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利息率×计算期间÷365,其中“计算期间”为普通合伙人首期缴款通知书所规定的缴款日(不含当日)或早期合伙人首期出资款到账之日(含当日),以孰后者为准,至后续认缴人实际缴纳首期出资之日(不含当日)止期间内的天数(如早期合伙人分期出资的,后续入伙利息应当分段计算并计算总和)。后续认缴人应当支付的后续入伙利息,于合伙企业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各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时予以扣留。
北京科创母基金将按照最终决策额度认缴国调基金的份额,资金占用费将从现有合伙人实缴出资日计起,至北京科创母基金实缴出资日止。
五、新增合伙人的政策及依据
本公司及其他各方参考市场惯例及类似交易通行条款,基于充分讨论和协商后确定相关协议条款,确定后续入伙利息。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六、新增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国调基金的规模,进一步提升国调基金的投资能力,同时,细化了国调基金的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风险。此次增加合伙人后,国调基金仍由普通合伙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并接受航天科技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涉及关联方事项已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获得独立董事的意见如下:
公司就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增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国调基金的独立运行。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徐涛、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袁宁、丁佐政和王胜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增加有限合伙人。
九、被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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