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在大连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苗延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曹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201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进行核销,报废核销资产共计33项,对以上资产进行报废核销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47.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9,733万元,预计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3,179万元。公司在事前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孙明涛、刘辉、贾文军、张惠泉、鲍晨钦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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