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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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4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2,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万股,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至13,336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7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10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86.5万股股票。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22.5万股。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1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9万股股票。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31.4万股。
    
    2018年4月17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3,531.4万股变为13,530.2万股。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3,530.2万股变为13,528.43万股。
    
    2019年8月1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回购注销0.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3,528.43万股变为13,528.13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35,281,3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首发前限售股的股份数为72,0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2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控股股东李茂洪,实际控制人李茂洪、刘雨华、刘风华,股东刘若华。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和减持价格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李茂洪,实际控制人李茂洪、刘雨华、刘风华,股东刘若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董事刘雨华,副总经理刘风华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雨华(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刘风华(实际控制人之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承诺人职务变动而失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份持有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李茂洪,实际控制人李茂洪、刘雨华、刘风华承诺: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以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两年内的减持比例不超过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减持后,本人将确保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本人减持须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72,0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29%。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人数为4人。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 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 注
    
                         数(股)           (股)
       1     李茂洪        54,450,000         54,450,000
       2     刘雨华        15,590,000         15,590,000        见下方备注
       3     刘风华         2,000,000          2,000,000
       4     刘若华            50,000             50,000
           合  计          72,090,000         72,090,000            --
    
    
    备注1:李茂洪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雨华担任公司董事、刘风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备注2:李茂洪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有1,515,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刘雨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有811,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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