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关于保障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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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0-008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鲁伟鼎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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