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3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其中现场表决6人,董事胡建民先生和马国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建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建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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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胡建民先生简历
胡建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江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光大环保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建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新苏环保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建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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