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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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15,917,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1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15,917,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71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132,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5,917,1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2,57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5,917,1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2,57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5,917,1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2,57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参会股东累积投票,选举胡建民先生和马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4.1选举候选人胡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5,917,1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2,57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4.2选举候选人马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15,917,1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2,57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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