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必创科技
股票代码:3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蕾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0年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此外,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累计已达到4.99993%。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2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蕾
上市公司、必创科技、公司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卓立汉光 指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100%股权
丁良成、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益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大明、胡水石、张志涛、
交易对方、丁良成等 40 名交 丁岳、路亮、帅斌、董磊、张恒、邵文挺、赵怡然、姜
易对方 指 明杰、赵士国、常崧、陈平、张建学、苏秋城、肖成学、
吴军红、吴京航、张亮、陈兴海、严晨、叶磊、税先念、
霍纪岗、吴春报、邹翔、赵松倩、于洋、黄蓓、张瑞宝、
杜勉珂、仲红林、张义伟、任放、李春旺、冯帅
本次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 指 必创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次重组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购买资产协议》 指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何蕾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519740627****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关系
何蕾为公司的董事,其持有公司股份14,171,114股。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何蕾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重为16.6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一)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权益减少。
(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849,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5日;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51,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9月25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向丁良成等40名卓立汉光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卓立汉光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12月23日,公司向丁良成等4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17,605,923股股份已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上述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低;此外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16,986,307股股份,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 16.65%。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且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及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的情况下(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及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02,000,000股增加至121,605,92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16.65%减少至11.65%。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权益变动 减持数量 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公司 变动后持
时间 变动方式 (股) 数量(股) 总股本(股) 股比例 备注
(%)
2019.3.13 集中竞价交易 231,493 16,754,814 102,000,000 16.43
2019 年限制性股 被动
2019.6.25 票向44名激励对 0 16,754,814 103,849,000 16.13 稀释
象授予工作完成
2019.6.27 大宗交易 450,000 16,304,814 103,849,000 15.70
2019.6.28 大宗交易 400,000 15,904,814 103,849,000 15.32
2019.7.1 大宗交易 470,000 15,434,814 103,849,000 14.86
权益变动 减持数量 变动后持股 变动后公司 变动后持
时间 变动方式 (股) 数量(股) 总股本(股) 股比例 备注
(%)
2019 年限制性股 被动
2019.9.25 票向1名激励对象 0 15,434,814 104,000,000 14.84 稀释
授予工作完成
2019.12.23 重大资产重组 0 15,434,814 121,605,923 12.69 被动
稀释
2020.1.8-2 大宗交易 1,263,700 14,171,114 121,605,923 11.65
020.1.1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986,307 16.65 14,171,114 11.65
何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4,292 0.31 2,595,004 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72,015 16.35 11,576,110 9.52
注: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3、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授予44名激励对象184.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完成该184.9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9年6月25日。
4、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9月12日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徐锋先生授予15.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完成该15.1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9年9月25日。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履行的程序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9年8月12日,标的公司股东之北京金先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2019年8月12日,标的公司股东之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4、2019年8月13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5、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6、2019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7、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丁良成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1号),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8、2019 年 12 月 4 日,卓立汉光就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10日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已受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未发生与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何蕾持有公司14,171,114股股份,其中2,092,5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何蕾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4.77%,占公司总股本的1.7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蕾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价格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必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必创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必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除前述锁定期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相关股票上市日为2017年6月19日。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何蕾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1、置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2号楼710室;
2、联系电话:010-82783640;
3、联系人:胡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蕾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必创科技 股票代码 3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蕾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名称 住址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新增限制性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6,986,307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16.65%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14,171,11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11.65%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2,815,193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4.99993%
变动数量与变动比例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不确定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蕾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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