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蔡耿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耿锡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第四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蔡耿锡先生、孙才金先生、周林先生,其中蔡耿锡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蔡耿锡先生、周林先生、吴静女士,其中周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陈惠吟女士、吴静女士、陈敏先生,其中吴静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惠吟女士、周林先生、陈敏先生,其中陈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惠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蔡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梅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鲁金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包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财务总监张梅生先生简历
张梅生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统计师职称资格。
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任湖南省炎陵县中村乡党委办秘书;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负责湖南省炎陵县统计局农业、综合统计、任法制股股长;2000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东莞市瑞东税务师事务所凤岗分所注册税务师、业务负责人;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东莞市永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正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东莞市正衡税务师事务所任注册税务师;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总监。张梅生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理论和财务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截止公告日,张梅生先生持有公司11,6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鲁金莲女士简历
鲁金莲女士,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2008年至今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销售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任职,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
截止公告日,鲁金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包伟先生简历
包伟先生简历: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9 年至2015年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工作;2016年1月进入公司工作,2018年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截至目前,包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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