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荷兰诺唯凯剩余股权款支付项目”和“法国 PST 股权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有效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土壤数字地图”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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