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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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该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字:葛蕴珊 羊亚平 苏红敏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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