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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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
    
    差异,但该差异的出现是因为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
    
    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葛蕴珊 羊亚平 苏红敏
    
    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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