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关于盛京能源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0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京能源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函。2020年1月10日,盛京能源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签订《框架协议》。
    
    为响应沈阳市国资委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要求,中国燃气拟参与盛京能源混改。
    
    盛京能源系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沈阳市国资委,主要经营城市集中供暖及热力工程设计等相关配套业务,在沈阳市供热规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供热区域覆盖沈阳、锦州等辽宁省多个地区。
    
    中国燃气系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供应及服务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的发展,成功构建了以城市和农村管道天然气业务为主导,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车船燃气、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分散式供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以及燃气设备、厨房用具制造、网络电商并举的全业态发展结构。
    
    本协议是双方就混改事宜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中国燃气拟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入股盛京能源。增资后,盛京能源仍保持国有股东控股,并将引入中国燃气管理模式,推行市场化改革;中国燃气为第二大股东,将推进盛京能源拓展供热市场,加强技改投资,扩大清洁能源供热比例,降低供暖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相关事项将按沈阳市国企混改相关规定程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惠天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