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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