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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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编号:2020-00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或“公司”)收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控股”)的通知,国丰控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国丰控股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71,701,983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269,349,001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36.1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国丰控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丰控股应当会同冰轮环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国丰控股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
    
    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次国有资产行政划转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8日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权划转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19-064号)、《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国丰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269,349,001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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