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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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20年1月10日发表同意意
    
    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10,000.00元(其中增值税为人民币51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0,99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8BJA40772号验证报告。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691,500,000.00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加上承销费中不能从募集资金直接扣除的税款部分510,000.00元),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公证费和验资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9,811.3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30,188.68元。
    
    2、前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累计用于阶段性委托理财的14.19亿元全部赎回,公司共获得理财收益累计人民币13,662,583.58元(含税金额),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8日、4月10日、4月12日、4月23日、6月25日、6月27日、9月25日、9月27日、10月9日、12月25日、12月27日及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22、2019-023、2019-038、2019-058、2019-059、2019-081、2019-082、2019-084、2019-106、2019-107、2019-1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账户余额
        1    长久滁州汽车供应链物流基地项目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164,750,000.00     16,758,588.99    154,181,435.68
        2    沈阳长久产业园项目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350,000,000.00    117,267,581.07    243,025,926.52
        3    购置4艘商品车滚装船               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120,000,000.00     55,138,498.00     67,221,869.35
        4    补充流动资金                      交通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      54,180,188.68     54,785,032.51       已销户
                                    合计                                  688,930,188.68    243,949,700.57    464,429,231.55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拟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系银行账户存款利息。
    
    三、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二)委托理财方式
    
    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三)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授权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签批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五)委托理财产品的要求
    
    为控制风险,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签批购买或赎回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有利于提高审批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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