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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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20-0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战略协议系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以最终签署的相关业务协议为准。除了公司与合作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中新瀚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外,截至目前其他的具体合作项目暂无确定的时间表,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与协议对方无关联关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与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传媒”)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国仓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55号
    
    经营范围:组织下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相关业务;广告业务;组织会展业务;调查统计、相关业务咨询、投融资、数字发行;文化交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持有中新传媒100%的股权。
    
    中新传媒是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中央传媒企业,主要负责提供新闻出版领域报纸、期刊、网站等综合信息服务、新闻出版产业数字平台第三方服务和面向数字出版、影视等文化产业的多元化服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新传媒资产总额26,551.57万元,资产净额12,086.5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220.94万元,净利润106.1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新传媒资产总额25,996.75万元,资产净额11,868.77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35.32万元,净利润-217.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1.依据“全民阅读与融媒体智库”,联合打造开放、可管理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服务平台;
    
    2.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中新瀚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为准,以下简称“中新瀚叶”),其中瀚叶股份持有中新瀚叶90%股权,中新传媒持有中新瀚叶10%股权。
    
    公司与中新传媒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了《关于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的协议》,合作双方后期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中新瀚叶的工商核准登记。
    
    中新瀚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中新瀚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以货币和资产形式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持有中新瀚叶90%的股权;中新传媒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中新瀚叶10%的股权。公司本次投资资金、资产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资产。
    
    (4)公司注册地点:上海或北京(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5)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数据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专业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数据处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电信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工业产品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具体以双方核实并且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中新瀚叶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瀚叶股份指派4名董事,中新传媒指派1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中新瀚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董事会聘任。中新瀚叶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瀚叶股份和中新传媒各委派1人,中新瀚叶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1人。
    
    中新瀚叶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但若董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如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产品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不符合国家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的,中新传媒有权提交董事会享有一票否决权。
    
    协议双方约定不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中新瀚叶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中新瀚叶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其他方。若中新瀚叶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中新瀚叶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和负债后,中新传媒有权按照实际持有股权比例优先于中新瀚叶的其他股东取得相当于其合计投资金额(即优先清算倍率为1)以及本次投资时及之后中新瀚叶已累积的但未分配的红利或已宣布但未分配的红利(优先偿付额)。在适用法律法规对此条规定的清算优先权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司同意将其在清算分配所得的资产优先支付给中新传媒以使中新传媒实现优先清算权的目的;若中新瀚叶在后续融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先清偿倍率大于1,则中新传媒有权自动按该倍率享有清算优先权。
    
    3.此外,协议双方将组建和运营第三方数据机构,建立以文化数据采集、研究、传播与分析,文化IP价值评估、文化企业信用评估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社会化运作平台;建设全民阅读与融媒体智库(研究院),制定与发布相关研究报告,打造智库产品,提供公共服务;联合组织、策划、开展文化产业应用及文化IP衍生产业相关的研讨会、论坛、沙龙、峰会等相关活动;新成立的合资公司作为产学研的重要合作单位,主要承接智库的成果发布、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工作。
    
    (二)合作双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中新传媒责任与义务
    
    中新传媒负责所有合作内容的审核工作,严控内容安全;运用自身优势,负责专家库建设,负责文化IP评估体系标准的立项、制定与审核;负责推进联合工作组的筹建工作;负责合作平台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策划、指导等工作。
    
    2.瀚叶股份责任与义务
    
    瀚叶股份负责推进联合工作组的筹建工作;负责合作平台公司的团队组建及市场化运营;负责合作平台的软硬件投入和建设等工作;联合专家库建设。
    
    3.根据合作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双方应就此合作关系的具体程度和事项细节另外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资源互为优先合作文件,双方在项目投融资及项目开展的相关优先选择权的文件,以及双方就该合作项目的上级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更深层次的合作协议等文件。
    
    4.双方共同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建设、运营管理及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申请。
    
    5.双方在全球范围内对协议项下合作内容、项目及领域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三)协议的生效时间及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从2020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该协议到期前3个月时,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双方的合作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及其他合作款项由双方另行商议并签署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新传媒是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中央传媒企业,主要负责提供新闻出版领域报纸、期刊、网站等综合信息服务、新闻出版产业数字平台第三方服务和面向数字出版、影视等文化产业的多元化服务。
    
    公司本次与中新传媒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在提升主营业务的同时,战略布局产业链新兴业务,完善“文化+互联网+高新技”的业务生态,持续塑造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在文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均需另行签订合同。除公司与合作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中新瀚叶外,其他的具体合作项目暂无确定时间表,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协议中所涉及的合作事宜,目前尚无具体投入规划,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中新瀚叶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等相关手续。
    
    中新瀚叶作为产学研的重要合作单位,主要承接智库的成果发布、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工作,在文化IP产业的价值评估、城市文化IP挖掘、知识产权保护、IP授权、深度开发、市场化运作等领域积极拓展新业务平台及市场模式。鉴于文化IP产业的价值评估、挖掘是基于IP交易数据与各种基础数据结合建立的相应数学模型及运营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模型的不断修正,目前国内IP评估服务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技术模型的成熟需要在项目实践运作中逐步形成,合资公司在开展IP评估与运营业务时可能面临软硬件漏洞、通讯故障、黑客攻击、后台技术支持不到位、评价理论迟滞及体系不完善导致的技术层面风险及评估结果准确性、合理性及评估服务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多方面的市场风险。
    
    目前双方合作的平台业务处于新兴产业发展初期,相关行业格局尚未成熟,从技术到应用场景的商业化仍处于推进过程中,相关业务的发展仍然受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协议各方对产业政策理解不足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将为拟合作设立的中新瀚叶未来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合作内容,对双方在技术、团队、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要求,虽然双方在持续不断的挖掘培养相关人才、开发技术,但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政策调整、人才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未能达到合作预期目标的可能性。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关于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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