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企业用地回购补偿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建设需要,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9号的房屋及附属物将实施拆迁,土地将被征用。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以下简称“金鸡湖回购办”)拟对公司实施企业用地回购。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企业用地回购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金鸡湖回购办在苏州市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用地回购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协议约定的合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64,866,420.88元。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回购办
乙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土地及房屋情况:
1、所在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9号。
2、所有权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215号。
4、使用土地面积:13,291.27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7,574.27㎡。
(三)本次合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64,866,420.88元。该总价款包含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补偿等费用。
(四)搬迁和权证注销约定、资金结算约定
1、乙方同意于2021年7月8日前搬迁完毕,将空房移交甲方验收,并同时完成土地房产权证注销手续。
2、双方签订本协议,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补偿资金的50%,土地证、房产证注销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25%,资产移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25%。
(五)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若影响道路施工,乙方需配合提前搬出、拆除部分建筑物。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付补偿款给乙方的,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应付额的0.05%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拆除或取走已评估补偿的物品的,甲方可以按评估价值扣除该物品的补偿款。
3、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搬迁并将空房移交甲方验收的,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验收日止,按已补偿额的0.05%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处理
一方未履行协议内容或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议的,双方约定依法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签署《企业用地回购补偿协议书》是基于政府用地规划的需要,公司已就现有生产经营用地的搬迁事项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统筹规划,预计不会对现有产能及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现有厂区搬迁事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进一步扩大产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企业用地回购补偿协议书》的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回购涉及土地、房屋为公司现有经营用地用房(以下简称“老厂区”)。公司目前正在推进新厂区的建设施工,公司预计可在《回购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前完成搬迁工作,本次回购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新厂区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选址所在地,所在土地的使用权面积为43,849.12㎡。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计使用厂房面积40,000㎡,“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预计使用厂房面积18,000 ㎡。考虑到老厂区即将拆迁,公司已就老厂区的产能转移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妥善规划和衔接。公司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电机生产车间和锂离子电池组生产车间进行布局调整,减少空间占用。目前,老厂区的生产用地面积约9,344㎡,新厂区基本能够满足老厂区生产线搬迁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面积需求。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的综合实验楼为20,000 ㎡,能够满足老厂区整体搬迁后的日常管理办公和研发场地需求。
综上,受本次搬迁事项影响,公司将尽可能加快新厂区的建设进度,保障老厂区搬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若因新厂区的建设施工进度晚于预期等因素,可能存在公司新老经营场所无法顺利衔接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工程进度,确有必要可通过租赁厂房的方式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的生产过程不涉及重型设备的使用,容易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场所并完成搬迁。但搬迁一定程度上会对正常生产秩序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在未来的搬迁过程中,公司将进行科学的规划和部署,合理进行组织安排,采取各种措施减少费用支出和经营损失。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老厂区相应的土地、房产等账面净值为23,348,740.11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获得的补偿款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拆迁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将待拆迁结束后方可确定,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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