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资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推动专风实业分拆上市。专风实业分拆上市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有利于公司理顺业务架构。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审议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 宇 李瑞东 石水平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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