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0-01
保利联合关于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利新联”)为扩大公司业务,与清徐县创新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创投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山西
保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晋公司”),以承接山西
省太原市清徐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新建工程PPP项
目。现按项目进度,保晋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办理PPP项目融
资,融资金额9.90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9年,具体融资
金额、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到期日以实
际放款日开始计算。保利新联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保晋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陆嫚
3.注册资本:24821.97万元
4.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美锦大街178号
5.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6.营业期限:2019年8月30日至2044年8月29日
7.经营范围:公路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
护;道路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保晋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
产17,461.39万元、净资产14,461.39万元、2019年度营收
0万元、净利润-20.81万元、资产负债率17%(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9.与本公司的关系:保晋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
新联的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出资22,339.77万元,持股比
例为90%;清徐创投公司出资2,482.2万元,持股比例为10%。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山西保晋在上述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择
优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2.保利新联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等签订担保合
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
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文件为准。
3.反担保情况:根据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的相关规定,保晋公司另一股东清徐创投公司作为政府方出
资代表不能为项目融资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加上《清
徐县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新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及《保晋公司章程》中规定:“政府授权出资代表清徐县创
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份2482.2万元,政府方放
弃在项目公司中分红的权利,政府方出资但不参与分红,没
有收益权”“保晋公司终止时,股东清徐创投公司不享有公
司剩余财务的分配权力,剩余财产由其他股东自行协商分
配”,公司拟同意保利新联对本次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四、公司意见
公司对保晋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运营计划、预计项
目收益情况、贷款偿付能力等进行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子
公司保利新联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保晋公司提
供担保,有助于保晋公司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获得预计收
益,并有利于该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保晋公司将用其
可用性服务费进行质押,保利新联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保晋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
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六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报公司履行了股东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
288,2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362,119.67万
元的79.59%;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
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全资子公司保利新联六届六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关于同意保利新联为山西保晋公司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批复》。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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