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0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可分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项下具体业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法人账户透支、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短期信保融资、进口保理、出口保理、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等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银行融资金额、形式等,以公司届时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办理与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后续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内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等级中低风险、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年内发生额(即:2020年1月~12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20年内前述购买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重新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自有房地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向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继续为东方精工荷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88万欧元的担保。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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