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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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李卫东、张召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21,65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5.89%)的股东李卫东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4,303,915股,(占公司总股本3.89%);
    
    2、持本公司股份19,355,060股(占公司总股本5.26%)的股东张召辉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1,99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3.2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李卫东             21,658,990                5.89%
            张召辉             19,355,060                5.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李卫东               14,303,915                 3.89%
           张召辉               11,999,985                 3.26%
            合计                26,303,900                 7.15%
    
    
    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严格遵守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具体减持意向如下:
    
    锁定期届满后,如确需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持股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公司股份,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截止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但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卫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张召辉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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