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事项的说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或者“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3、商誉中备注,更正前为:
(1)公司年末对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8.52%,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82,6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80,271.17万元相比,不存在减值。
(2)公司年末对收购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
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
期收入平均增长率7.78%,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40,8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0,907.19万元相比,不存在
减值。
(3)公司年末对收购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4.45%,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87,7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82,333.43万元相比,不存在减值。
(4)公司年末对收购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
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
期收入平均增长率23.88%,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16,9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1,857.79万元相比,不存在
减值。
更正后为:
(1)公司年末对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8.52%,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82,6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80,811.95万元相比,不存在减值。
(2)公司年末对收购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成都爱科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
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
期收入平均增长率7.78%,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47,800.00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43,175.03万元相比,不存在
减值。
(3)公司年末对收购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4.45%,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87,655.61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87,103.20万元相比,不存在减值。
(4)公司年末对收购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将苏州博海创业微系统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资产组过往
业绩表现和未来经营预期,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预测期5年,预测
期收入平均增长率23.88%,折现率13.40%计算现金流折现后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30,928.67万元,与包含了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3,786.32万元相比,不存在
减值。
上述更正内容不影响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数据。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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