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及选任管理人的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就已受理的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并拟于2020年1月9日15时在深圳中院第三审判庭进行摇珠指定破产管理人。
    
    2020年1月10日,公司通过查询深圳中院网站获悉,深圳中院在其网站发布了《2020年1月9日摇珠结果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摇珠结果
    
         委托案号         案号          类别             标的            中签机构
     (2019)深中法技 (2019)粤03  一级管理人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  国浩律师(深圳)
      鉴字第1160号      破421号                     集团有限公司         事务所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获悉该事件后及时向彩虹集团致函,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彩虹集团相关回函。
    
    2、截至目前,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71,704,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彩虹集团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4,406,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彩虹集团及陈永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6,111,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其中合计被质押股数为665,521,559股,合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666,111,638股,合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6,430,319,345股。彩虹集团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