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锦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8,365,6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8,272,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9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照章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会议选举许刚先生、陈潮钿先生、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乔竹青女士、谭若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许刚,同意股份数168,555,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126%;
    
    1.02.候选人:陈潮钿,同意股份数168,305,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
    
    1.03.候选人:冯立明,同意股份数168,305,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
    
    1.04.候选人:黄超华,同意股份数168,275,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4%;
    
    1.05.候选人:乔竹青,同意股份数168,305,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
    
    1.06.候选人:谭若闻,同意股份数168,305,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许刚,同意股份数73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34.8019%;
    
    1.02.候选人:陈潮钿,同意股份数484,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9154%;
    
    1.03.候选人:冯立明,同意股份数484,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9154%;
    
    1.04.候选人:黄超华,同意股份数454,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4271%;
    
    1.05.候选人:乔竹青,同意股份数484,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9154%;
    
    1.06.候选人:谭若闻,同意股份数484,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915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照章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会议选举陈作科先生、王玉法先生、张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陈作科,同意股份数168,385,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116%;
    
    2.02.候选人:王玉法,同意股份数168,345,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
    
    2.03.候选人:张歆,同意股份数168,27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陈作科,同意股份数56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3.5978%;
    
    2.02.候选人:王玉法,同意股份数52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557%;
    
    2.03.候选人:张歆,同意股份数454,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42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照章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会议选举赵拥军先生、潘克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3.01.候选人:赵拥军,同意股份数168,420,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324%;
    
    3.02.候选人:潘克炮,同意股份数168,275,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3.01.候选人:赵拥军,同意股份数599,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0.0222%;
    
    3.02.候选人:潘克炮,同意股份数454,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42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李彩霞、郭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锆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