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1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19-049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沟通收购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 年1月7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故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将在不晚于2020年1月11日前回复《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03号公告。
截至目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月11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将在不晚于2020年1月15日前披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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