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0-00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纾困基金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纾困基金情况概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性纾困基金(以下简称“纾困基金”)于2018年12月向本公司提供5,000万元流动资金支持,纾困基金委托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并通过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 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为4.35%。截止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贷款金额为4338.4万元。
质押和担保物有:1、以公司“银国用(2015)第 11467 号”土地及其附属房产等资产提供担保;2、以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为质押物并提供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及西北轴承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和2019年6月29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获得宁夏纾困基金资金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增加纾困基金质押物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和2019-050)。
鉴于上述借款已到期,现公司申请将该笔贷款展期,已与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展期协议,展期金额为4338.4万元,展期期限为11个月,展期贷款年利率为4.35%。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展期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次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方式不变,展期利率较低。本次申请贷款展期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控制债务风险,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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