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股份被诉讼保全导致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公
本次冻结
股东 司第一大 司法冻
司法冻结数量 冻结开 冻结到 占其所持 原因
名称 股东及一 结执行
(股) 始日期 期日 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人
浙江省
围海 是 147,664,042 2102月0年8年2012月3宁波市 29.97% 司法
控股 日 7日 中级人 冻结
民法院
2、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发现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后,立即与围海控股进行联系,获悉围海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原因为: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本金共计3,8724万元、欠息及其他费用共计1,028.82万元的银行借贷纠纷。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尚在沟通协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围海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492,697,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0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结果,当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2,197,20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985%,占公司总股本的43.02%;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60,664,04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
二、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期间仍然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其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被冻结的情形,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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