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联”)
    
    ? 本次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青海华联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一亿元整,贷款期限一年。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青海华联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石坡街16-19号
    
    (3)法定代表人:陈琳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经营超市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青海华联资产总额905.68万元,负债总额268.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68.5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80.65万元,净利润137.14万元。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青海华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申请在银行批准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华联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27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9%。公司尚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新新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