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货款及质保金合计171,642,585.00元(人民币,下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超期支付货款及质保金的利息、诉讼费及保全费;其中涉及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代位权诉讼的请求金额为41,498,960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代位权诉讼尚未执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或“被上诉人”)已分别就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和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合同款事项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为便于行文,以上诉讼以下简称为“前述重大诉讼”)。前述重大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就前述重大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事项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起诉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了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0年1月9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24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5,552元,由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前述重大诉讼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1,640,585.00元。本公告所述的诉讼为二审判决,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执行,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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