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新时代证券关于龙宇燃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0年1月)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龙宇燃油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人民币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5,419,992.02元,扣除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6,034,356.15元。2016年9月1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报字[2016]第 211733号),新时代证券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2019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0年1月6日,公司已将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工程计划的进度安排,部分募集资金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0万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按期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高风险投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
    
    情况
    
    2020年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意见,明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龙宇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