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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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0-0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月10日核准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661.43万股新股。2017年7月,公司完成了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事项。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需要,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以下简称“保荐与承销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是依法成立并经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等业务资格。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保荐与承销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将承接原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龙敏女士、龚建伟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龙敏女士、龚建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龙敏女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英可瑞IPO、铭普光磁IPO、科士达IPO、乾照光电非公开发行、天润控
    
    股非公开发行、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项目、国科控股可交债
    
    项目、沃森生物中票等项目,还参与耐威科技(300456)改
    
    制辅导、雷柏科技(002577)改制辅导等项目。
    
    龚建伟先生: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华锋股份IPO、天华超净IPO、华仪电气非公开、人福医药非公开、晨鸣纸业非公开、圣达生物可转债、零七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穗恒运重大资产重组、天润数娱重大资产重组、我
    
    爱我家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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