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0-00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路16号公司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来泉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470,014,2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97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即中小投资者,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代理14人,代表股份66,884,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98%。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240,634,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6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9,379,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2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469,996,1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8,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66,866,04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9年度支付给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469,996,1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8,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66,866,04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469,996,1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8,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66,866,04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选举票总票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及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469,991,1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23,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66,861,04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学琛、林映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韶能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