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0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9亿元及利息
? 因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汉江中院已开始对公司冻结财产实
施强制执行
一、本次诉讼申请的基本情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19-080号)。因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行潜江分行对潜江中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中珠医疗提起诉讼。
公司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分别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编号:2019-081号、2019-082号、2019-083号),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84号)。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合计146,003,110.53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20%,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货币资金的18.43%,同时对公司持有的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6号)。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江中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要求潜江中珠向建行潜江分行履行偿债义务,且潜江中珠、中珠医疗、中珠集团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9号),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汉江中院已依据《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对冻结公司的部分财产累计强制执行金额1.46亿元(含利息),剩余冻结财产正在继续强制执行中。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部于近日收到部分银行通知,汉江中院对公司的剩余冻结财产继续实施强制执行,截止本公告日,新增加的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执行金额
执行账户 执行账号 账户性质
(含利息)
一般户(募集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58301040024853 234,513.06
金专户)
司珠海南湾支行
44358301040024184 1275.52 一般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2020119100067794 99,585.28 一般户
司珠海华发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64633600000032 5,984.45 一般户
司珠海丽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13080009026015606 11,676.30 一般户
司潜江支行 1813080009044050581 90,343.19 基本户
571657538787 5,138.25 一般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
566457551044 24,717.61 一般户
江分行
569057549683 5,278.82 一般户
合计 478,512.48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笔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9亿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汉江中院已依据《民事判决书》((2019)鄂96民初1895号)对冻结公司的部分财产累计强制执行金额1.465亿元(含利息),剩余冻结财产正在继续强制执行中。
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鉴于潜江中珠未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且中珠集团未能履行对潜江中珠的担保及对公司的反担保义务,致使中珠医疗冻结财产被强制执行,公司已启动对中珠集团、潜江中珠进行追偿的工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后续强制执行及法律追诉事项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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