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曹军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军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曹军波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会相关职务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对曹军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曹军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曹军波先生辞呈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军波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个人简历)。上述提名事项已经2020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名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陈华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附件:
陈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获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从事所得税政策与管理工作30余年,期间曾参与草拟所得税法及其条例的相关工作,现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税收政策服务顾问。
截至公告日,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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