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9 号)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10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692,924.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07,075.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2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上地      531905618810402       1,849,277.73
         理有限公司               支行
     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       杭州浣纱支行       331066180018800023689        0.00
           限公司
      启明星辰企业管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512800028336592   1,955,492.56
      (昆明)有限公司          友谊支行
     云南启明星辰信息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514100028338197       0.00
       全技术有限公司           友谊支行
     郑州市启明星辰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88002224              0.00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郑州启明星辰信息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62022229              0.00
       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5010188000148324     827,801,596.1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启明星辰(重庆)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2424800031995584       0.00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业管理有限公司           友谊支行
     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2425800031998811       0.00
         术有限公司             友谊支行
     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2423100031992198       0.00
       全技术有限公司           友谊支行
            合 计                                                        831,606,366.39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之净额。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为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亦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三、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鉴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相关子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一
    
    甲方一: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42423100031992198,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税昊峰、黄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协议二
    
    甲方一: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42424800031995584,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税昊峰、黄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协议三
    
    甲方一: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支行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000042425800031998811,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0-003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税昊峰、黄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相关子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启明星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