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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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0-008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申请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116,536,1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19年11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19年12月20日悉数行使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17,480,4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已于2019年12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共发行 134,016,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本总数由660,370,962股增加至794,387,462股,注册资本由660,370,962元增加至794,387,462元。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与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对照情况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630,000  民币普通股65,630,000股,于2019年1月28
     股,于2019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委员会核准,发行116,536,100股境外上市外资
     理委员会核准,发行[ ]股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及超额配售17,480,400股H股,
     股(“H股”),H股于[]年[]月[]日在香  并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和2019年12月27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上市。                              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4,387,462元。
     第二十一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  第二十一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
     批准,本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本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794,387,462
     [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股,占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660,370,962股,占公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境内上 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83.13%; H  股
     市外资股[  ]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 134,016,500 股,占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数的[  ]%;H股[   ]股,占公司发行的  16.87%。
     普通股总数的[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新增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0年1月)》。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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