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选举田新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田新甲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黄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喻久旺先生、魏守满先生、薛道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田新甲、张国峰、喻久旺于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但不会影响公司的合规运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充分了解上述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上述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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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述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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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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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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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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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元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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