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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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诚迈科技,证券代码:30059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的波动属于异常波动。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动态市盈率1729,而公司所属软件服务行业平均为211(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网),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并提示相关可能的风险如下:
    
    (一)公司业绩存在下降风险
    
    公司2019年10月29日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69.69万元,同比下降41.93%。而2017年至今,公司净利润呈下降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938万元、1592万元、8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12%,59.57%,48.91%。公司近年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人工成本上升及研发投入增加、政府补贴减少等。同时在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前期来自新业务的收入及总体营业收入增长不够快,2017年、2018年、2019年半年报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84%,9.86%,22.47%,相应影响了公司利润。
    
    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017年为1808万元,2018年下降至-5828万元,2019年上半年为-2163万元。下降原因为人工费用增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7年为1995万元,2018年降至526万元,2019年上半年则为亏损251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贴,政府补贴下
    
    降,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二)参股公司盈利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增资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并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目前各方正在推进资产注入事项。在完成资产注入后,由于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需要整合武汉诚迈与武汉深之度的资源,进行相应产品的开发与升级,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打造适应多种应用需求、与操作系统相适配的大量软硬件生态体系,前期费用较大;同时相关产品还需满足一定的使用及安全性等标准,进入相应采购目录后,才可能获得特定政企客户较大规模的应用,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实现。综合以上各种情况,短期内统信软件预计难以获取较大利润。相关风险如下:
    
    1、统信软件的发展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存在管理与整合风险。
    
    2、统信软件未来能否进入特定政企客户的采购名单还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若能进入名单,未来产品至获得大规模应用,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面向不同客户的产品定价不同,若不能进入政府采购等特定政企客户名单并获得大规模应用,将对业绩增长有较大影响。
    
    3、操作系统的发展需要相应芯片、硬件以及软件生态配合,是一个系统工程,若相应生态发展不起来,统信软件产品应用难以扩大。
    
    4、统信软件未来若不能健康稳定发展,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产减值风险,并可能对公司利润带来影响。
    
    5、截至目前,武汉深之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还未完成交割至统信软件。
    
    (三)公司与华为虽有合作,但受公司自身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因素影响,前期业绩呈下降态势,请投资者注意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与华为的合作模式主要为软件技术人员劳务输出业务,其次是部分软件定制服务和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公司未直接参与鸿蒙系统建设、未直接参与鸿蒙核心技术的研发。公司与华为的合作中,目前还存在单一客户收入集中的风险、公司议价能力变化的风险以及来自竞争对手竞争的风险。同时,公司经营业绩受自身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人力成本上升、研发投入增加、政府补贴减少等因素影响,近几年净利润仍出现了下滑,2017年、2018年、2019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938万元、1592万元、8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12%,59.57%,48.91%。
    
    (四)股东减持可能给股价带来的风险
    
    公司部分持有上市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上市后减持了部分股份,在2019年11月发布了最新的减持计划,目前仍处于其计划公布的减持期间,具体还处于减持期间的已公布减持计划及减持进展情况如下。
    
    1、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I”)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4,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00%;股东Scentshill Capital II, Limited(以下简称“Scentshill Capital II”)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831,86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2019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
    
    2、股东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国和”)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海国和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46,48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3、股东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及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部分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20年1月20日解除限售,相关股东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
    
    公司业务涉及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等领域,同时包含部分国外客户,且如前述分析,公司营业成本中职工薪酬占比超过70%。外部行业等环境发生如下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风险。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最新发布的手机季度跟踪报告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9,790万台,同比下降6.1%。2019年上半年整体出货量约1.8亿台,相比去年同期下滑5.4%。
    
    根据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9月,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14.9万辆和1837.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1.4%和10.3%,产销量降幅比1-8月分别收窄0.7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5%。CPI的上涨长期看会对人力成本产生影响。
    
    公司有部分客户为国外客户,如果中美贸易争端加剧,可能会导致部分客户的业务发生转移,从而可能给公司业务带来一定影响。
    
    (六)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9年半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52.78%,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存在一定的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60,575,714.45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9.68%;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比例为80.97%。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所有应收账款已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提取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不能排除未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过往于2017、2018年年报,公司分别对来自乐视系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了911万元、1467万元的坏账准备。
    
    (八)核心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软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掌握行业核心技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软件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公司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并通过自主培养、专业人才引进等方式积累了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但是软件行业存在核心技术知识结构更新快、人员流动率高且中高端人才的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等现象。特别是公司位于中国(南京)软件谷区域,区内包含诚迈科技在内的优秀软件公司众多,软件技术人才择业范围较广。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倘若公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人才、不能有效消化中高端人才的较高人力成本或者防止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政策较为优惠,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税后利润可能会受到影响。公司执行的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之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取得技术合同认定并经税务机关备案后免征增值税;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 发[2000]18号)、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2019年4月1日后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1056号)、《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公司前期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标准,由于2019年度相关备案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暂按10%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南京诚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
    GR201632000390号,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西安诚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瑞百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小型微利企
    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十)行业及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保持智能互联及智能操作系统软件技术方向持续研发的基础上,业务领域已涵盖移动芯片、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及汽车电子等行业。在巩固智能手机等既有行业软件服务的同时,积极布局智能驾驶舱系统、5G、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传统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国际化竞争激烈、产品及技术更迭快,产业发展成熟;智能驾驶舱系统、5G、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在产业成熟度、国际化竞争格局、产业链分布、行业准入标准等方面与既有行业差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不能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可能无法在行业竞争格局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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