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20-006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在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一、案件进展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嘉兴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审理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案件详情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京仲裁字第3472号],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的股权回购款138531506.85元,及以1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按每年12%单利收益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的股权回购款,以回购申请人持有的乐视体育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00000元;
(三)本案仲裁费643416.67元(已由申请人全部预交),全部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承担,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643416.67元;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履行的义务,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履行完毕。逾期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9年5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以来,截至目前,公司违规对乐视体育担保案已经有乐视体育 18 方投资人对公司提起仲裁,其中15起仲裁案已经出具仲裁结果,其他3起仲裁案仍在审理过程中。已经出具结果的 15 起仲裁均为公司败诉,公司在充分评估未决仲裁结果,及未来潜在被诉的可能性后,基于审慎性考虑,计提乐视体育案件负债约82亿余元。
在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审批、审议、签署程序、上市公司未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背景下,时任管理层作为签订合同人超越代理人权限签订合同并给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是导致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管理层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方、非上市公司相关方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公司始终从中小股东、债权人利益角度出发:一方面不放弃对债务方诉讼并采取保全措施、追回(或转卖)过往投资版权资源以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一方面通过涉足尝试创新业务改善公司现金流、与供应商等债务人谈判债务重组减小公司整体债务规模。除此以外,上市公司仍坚持并加紧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追讨债务偿还,要求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今日寸步难行局面负责、采取可实施弥补措施。公司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方式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申请人:嘉兴乐盈)》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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