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变更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俞凌先生主持。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至
2020年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合计持有股份257,703,593股,占公司股份总股的26.92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11人,代表13名股东,合计持有股份246,292,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73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合计持有股份11,411,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徐辉先生、李春福先生、张磊先生、刘伟先生、王彬先生、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徐辉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春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李春福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张磊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刘伟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王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王彬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王文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张雅女士、黄旭女士、洪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7,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81,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8%。
当选结果:张雅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黄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7,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81,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8%。
当选结果:黄旭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洪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洪金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李士强先生、吴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士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李士强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吴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773,2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7,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6%。
当选结果:吴宏伟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康爱军、高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控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控科技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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