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泽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罗华先生、仇悦先生、杨建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方一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唐 宏 陈守忠 王永滨
    
    签字日期:2020年1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有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